安徽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生教具销售服务项目询价函
AHTCM-XJ20200816
我校拟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徽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生教具(无线听力耳机、医用听诊器)销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分两个包,每包独立。
2、耳机单价最高限价 18/付;听诊器单价最高限价18/付
3、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20年9月4日12时前,向我校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报价含货物、安装、运输、服务等所有费用。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该投标人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或该货物在我国境内总经销商的正式授权
(2)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凡属国家实行许可、认证或注册管理的,必须在其报价函中附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3) 必须诚实、守信,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必须真实、准确。投标人必须在其报价函中附有所投产品的注册检验报告和产品说明书(或操作手册)的复印件。
(4) 各投标商投标时须提供样品,单独密封。
二、货物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新生人数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无线听力耳机 | 参数需求(自行下载).docx | 约3400人 | 2020年10月15日后,采购方指定校内地点由供应商直接面向学生销售 | 学校指定地点 |
2 | 医用听诊器 | 约1800人 |
备注:
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货物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单位。
4、报价函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封装。
四、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129285
询价函送达地址: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B7楼227室
监督电话:0551-68129285
安徽中医药大学国资处
2020年9月1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安徽中医药大学: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处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报价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技术要求 | 报价技术配置 | 响应情况 | 单价 | 数量 |
第一包 | | | | | | |
第二包 | | | | | | |
第三包 | | | | | | |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报价函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2、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3、我公司了解贵处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